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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发布

2022-09-08 13:39:50 2419

摘要:7月22日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印发《2022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通知↓↓↓2022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氛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

7月22日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印发

《2022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通知

↓↓↓

2022年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氛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53号)、《2022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2〕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新生入学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新生入学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入学对象

(一)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此日),具有玉州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具有玉州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类型及需提交的核验材料

(一)A 类:以户籍申请入学(地段生入学)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以户籍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2年7 月29日(含此日)前。

2.小学地段生需提交的核验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初中地段生需提交的核验材料及入学注意事项

(1)在玉州区内小学毕业的玉州区户籍学生, 学生入学信息已于毕业前统一由毕业小学、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验户籍地址并划分到相对应的初中。按户籍地址升学的学生,不需提交材料。如果玉州区户籍学生按其它类型申请入学的,请参考其它类型入学办理办法。

(2)在玉州区外小学毕业的玉州区户籍学生,如果要求返回玉州区就读初中,请于7 月 29日前带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指导中心登记(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到相对应的初中就读(不用网上报名)。在育才中学小学部和玉东新区各小学就读的玉州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用返原籍地登记。

(3)符合条件的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二)B 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

(5)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6)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相对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⑤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⑥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三)C类:以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申请入学

1.报名条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以房产申请入学。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入住,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书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校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

1.报名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真伪)。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五)量化打分

为做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如下:

1. 基本分值(50分)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0分);

(3)居住场所证明资料,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的不动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4)在玉州区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 加分(10分)

(1)玉州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2)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 A 类和 B 类,C1、C2、C3类和D类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新生入学的有关规定

为了做好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的新生入学工作,有效减轻城区学校的生源压力,凡符合以下条件,有意向就读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的学生,均可以向第一实验初级中学提出申请(网上填报申请,到学校核验材料),优先录取城区学位紧张学校的学生。

(一)以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

(二)以房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有独立房产;

(三)以《居住证》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地址在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在玉林城区(二环路以内),就读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属地段生。符合条件的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六、入学安排

(一)小学(A类、B类、C类、D类)、玉州区第一实验初中(A类、B类、C类、D类)、其它初中(B类、C类、D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月27日 -7月29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注:系统默认填报的入学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如果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7月30日-7月31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1.时间:7月30日-7月31日

2.地点:申请就读学校

3.方法:网上信息填报成功后,自行打印《2022年玉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1)或《2022年玉林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新生在一名家长陪同下,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核验。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审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该生报名的信息录入新生入学系统。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8月19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或到申请学校咨询。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8月20日-8月21日

2.地点:录取学校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到入学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 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验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的;

4.未在规定注册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

5.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七、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玉州区户籍在玉州区外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转学:原则上同城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

(二)转学办理

1. 申请时间:7月30日-7月31日。

2. 办理流程: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yz.yledu.net.cn)公告栏中下载《玉林市玉州区2022年中小学转学申请表》,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上报系统。

3. 转学安排原则: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入学,并严格控制班额。

4. 转学录取查询

转学录取查询时间:开学第一周内。家长查到结果后,持户口簿到安排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八、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各镇(街道)、村(社区),各中小学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发现有适龄儿童少年未到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九、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镇(街道),各中小学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十、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玉州区内各中小学。各初中及城区小学具体服务范围详见《2022年玉州区公办中小学服务范围划分方案》(附件5),各村小学新生入学范围为所在行政村。本方案在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lyz.gov.cn/)、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玉林日报、玉林晚报等媒体公布。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成立相应的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2022年新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新生入学计划、新生入学范围、新生入学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新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新生入学服务质量。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在新生入学工作中不作为,特别是在组织新生入学工作过程中工作部署不到位等情况,引起群众不满,出现在各级政府或教育部门信访、投诉平台等反映问题较多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处理。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新生入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玉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新生入学咨询电话:0775-2825943(公办学校)

0775-2820221(民办学校)

来源 |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责编 | 钟 勇

校对 | 廖 海

审核 | 李小军

监制 | 黄震海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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