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2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经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2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经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监测人员的输入。即日起,对从卡点进入我区的车辆司乘人员全部测量体温并登记。凡检测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人员,必须立即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二、玉州区内所有企业、工地,按规定不早于2月9日24:00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的相关企业除外。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工、开工者,必须报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做好务工人员排查和日常防控工作。
三、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除防控保障指定单位外,所有餐饮服务、住宿行业全部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四、玉州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禁止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取消农村集会,暂停镇村圩日,暂停马路市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整治管理,搞好各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大型超市、银行等场所,进入之前需测量体温并登记,凡检测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人员,相关场所必须立即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五、严禁中小学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补课、培训等活动,严禁提前开学,学校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自习。
六、区、镇两级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改为电话及网上接访。
七、加强营业性场所管理。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粮油店、加油站、加气站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八、加强村(社区)、小区管理。所有村(社区)、小区除特定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允许本村(社区)、小区以外人员、车辆进入。所有人员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入村(社区)、小区时必须测量体温并登记,对情况异常人员专门建立跟踪台账,上报当地政府;凡检测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人员,必须立即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观察。同时必须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人员流动场所的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九、对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发现拒不执行本令,导致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